政策简报 第68号 – 在 H-1B 签证下,何为“全职员工”?

政策简报 第68号 – 在 H-1B 签证下,何为“全职员工”?

2026年5月5日
LYD Law 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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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

本政策简报提供关于 H-1B 工作者全职和兼职就业,以及 H-1B 雇主工资支付义务的一般信息。

对于全职 H-1B 工作者,雇主的工资义务是什么?

如果 H-1B 工作者在劳工情况申请表(LCA)上被认证为“全职就业”,雇主被要求按全职工作周向工作者支付小时工资,除了因与就业无关的条件或导致工作者无法工作的原因而处于非生产状态的时期。一个全职工作周是每周 40 小时,除非雇主能够证明在其常规业务过程中每周少于 40 小时是全职就业。在任何情况下,每周少于 35 小时都不会被考虑为全职就业。

全职就业也由行业标准及其商业惯例决定。这些标准受特定业务运营的影响,包括业务运作的天数和小时数。

对于兼职 H-1B 工作者,雇主的工资义务是什么?

如果 H-1B 工作者在 LCA 上被认证为“兼职就业”,雇主被要求按每周指定的兼职小时数向工作者支付小时工资。如果 I-129 规定了兼职就业的小时数范围,雇主被要求向工作者支付至少为正常工作平均小时数的工资,前提是该平均值在指示的范围内。支付给工作者的工资不应少于兼职就业范围内指示的最低小时数。在所有情况下,H-1B 非移民必须就在《公平劳动标准法》(29 U.S.C. 201 及后续条款)含义内执行工作的所有小时数获得规定的工资。

上面列出的要求可以在《移民与国籍法》第 214 条(8 U.S.C. 1184),以及 20 C.F.R. § 655.731 和 § 655.736 中找到。

何处获取额外信息 要获取额外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工资和工时司网站:http://www.dol.gov/agencies/whd和/或拨打我们的免费信息和求助热线,在您所在时区的上午 8 点至下午 5 点可用,电话:1-866-4USWAGE (1-866-487-9243)。

本出版物仅供一般信息之用,不应被视为与法规中包含的官方立场声明相同。

来源:https://www.dol.gov/agencies/whd/fact-sheets/68-h1b-fulltime-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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