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法设立的公司,税法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报税方案,可以以S Corp的形式来报税,也可以以C Corp的形式来报税。若以S Corp的形式来报税,公司需要填报Form 1120S,这只是一张提供税务信息的税表,S Corp本身不用缴付公司所得税,所有当年利润(或亏损)会流入S Corp股东的Form 1040(假设S Corp的股东是自然人)。以后年度,S Corp股东收到分红,则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若以S Corp报税,只有一道税要缴。
若以C Corp的形式来报税,公司需要填报Form 1120,同时单独缴付公司所得税。以后年度,C Corp股东收到分红,还需要再缴付一道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若以C Corp报税,有两道税要缴。
有鉴于此,很多中小企业都以S Corp的形式来报税。
很多中小企业的股东同时还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以S Corp形式来报税的话,S Corp是否给股东兼管理者发放薪水,从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是没有区别的——如果S Corp发放薪酬,流到股东Form 1040上的公司收入会减少,但股东兼管理者工资薪酬收入上升,两者等额。换句话说,发放或不发放薪酬,股东兼管理者Form 1040上的总收入不变。即便如此,S Corp还是应该要向股东兼管理者发放薪酬,因为这涉及就业税(Employment Tax)。具体来说,就业税以薪酬的一定比例缴纳,如果不发或少发薪酬,那么股东就会少缴相应比例的就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