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号和7月13号,美国移民局USCIS接连发布两项看似不相关,但却细思极恐的新政。我们先来看看这两条新政都规定了什么。
7月5号,移民局宣布了其对于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的新规定,根据该规定,美国移民局USCIS将有权对更广泛的案子下达出庭通知,包括以下情况:
涉及诈骗和虚假陈述的申请,或者发现申请人滥用社会公共福利;
申请人被判决或者指控刑事犯罪,或者做出可能被指控刑事罪行的行为,即便该行为本身并不能成为递解理由;
申请人的N-400入籍申请因刑事犯罪的原因被移民局拒绝;
申请人的某项申请被拒绝后,非法在美国滞留
所谓出庭通知,是通知在某个特定时间上移民法庭见移民法官的政府文件,出庭通知的下达,意味着递解程序的开始。一旦收到了出庭通知,就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庭,让法官来决定他们是否有权继续留在美国。美国移民体系主要由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美国移民局(USCIS),以及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组成。在以往,作为移民法的执行机构,DHS是主要下达出庭通知的主体,而USCIS是对各项移民申请进行审查的行政管理机构。在新政之前,绝大多数收到出庭通知的人,是那些临时绿卡身份被终止,或某些涉及刑事犯罪和庇护案件的申请人。7月5号的新政,不仅大大扩大了出庭通知的下达范围,也同时预示移民局将开始扮演执行机构的角色。该新政将大大增加本已超重负荷的移民法庭的负担,也是非常不切实际和难以执行的。举两个例子:1)小明持旅行签证入境美国第五个月的时候,他的杰出人才绿卡申请被批准了,小明很高兴的在身份过期前递交了I-485身份转换申请,经过漫长的几个月的审理,移民局因为种种原因拒绝了小明的身份转换申请。小明将面临被递解的风险,需应对移民法庭。2)小峰是个国际学生,他在递交了身份延期申请后,换了居住地址,也通知了移民局新地址的相关信息。然而由于移民局的乌龙,身份延期申请的RFE(补充材料通知)还是被寄到了原来的老地址,小峰没有及时回复,申请被拒绝。小峰将收到出庭通知,应对移民法庭。
7月13号,移民局下达另一则将于2018年9月11日生效的重磅新规,规定移民局审查官员若发现申请人第一次递交的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可以在不发出“Requeset for Evidence” (补充材料通知)或者“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拒绝意向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拒绝申请人的申请。USCIS的主管表示,此举旨在抑制申请人滥用移民局审查系统资源。在以往,移民局只会对那些不可能被批准的申请直接下达拒绝决定。只要递交的申请有可能被批准的理由,移民局一般会给申请人1-2次补充递交材料的机会来支持自己的申请。现在,哪怕申请人符合条件,也可能会因为疏忽或粗心,第一次递交材料不够完善,而被移民局直接拒绝申请。该新政的下达,更加突出了聘请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协助移民申请的重要性。
为什么说结合6月28号和7月5号的两条新政细思极恐?举个例子:王聪明一直持有H1B在美合法工作,在六年H1B期限到期之前,王聪明的EB1杰出人才申请被批准了。王聪明递交了I-485身份转换申请,却因粗心大意,忘记把出生公证复印件放入申请包裹中去了。几个月后,移民局不给王聪明任何补充材料的机会,直接拒绝了王聪明的申请。因为王聪明的合法身份以在拒绝决定下达时已经过期,移民局同时对其下达了出庭通知。王聪明正式面临递解出境,并被要求应对移民法庭。
综上所述,移民局可谓是充分相应川普新政的精神,布罗了一张缜密的网。若移民局切实一板一眼的履行了新政,在可见的将来,移民法庭会门庭若市,上庭律师们的生意又红火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