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许多绿卡持有者被困在美国境外无法返回美国。根据规定,持绿卡在美国境外超过180天,有可能会被认为放弃了绿卡永久居民身份。因此,在这部分人群返美时,应做好被海关官员质询的准备。
我们建议,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返美的人士,应准备充分的可以证明你因为疫情原因而无法返美的相关证据,以及你一直保持着与美国紧密的联系的相关证据。
以下是我们建议的供参考的可能有用的,用于证明你没有放弃绿卡的材料清单:
在美国拥有房产/车辆的证明,或者是租约;
任何与美国有联系的财产相关证明,如银行账户,信用卡记录,投资理财账户等;
在美国购买房屋保险,车辆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相关证明;
在美国纳税的记录
证明你有家人在美国居住的相关文件,比如小孩在美国读书等
另外,可以考虑打印一些跟疫情造成国际差旅不便的相关新闻报道。如果自己之前购买的返美机票被取消,可以带上机票取消通知单据。若你曾联系机票代理商,询问购买机票返美的事宜,也可以将这些沟通的记录打印出来,并附上翻译件,一起呈交给海关官员。
再次入境美国,若在入境处被海关官员刁难,请保持冷静。根据联邦法规,一般情况下,在入境处或者“小黑屋”被询问,是无权要求律师在场的。但你有权要求翻译在场。若官员让你签署任何文件,请确保你充分了解该文件的含义。作为绿卡持有者,若海关官员认为你在境外停留时间过长而放弃了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会让你签署一份I-407表格,代表你同意放弃你的绿卡。你完全有权不去签署这份文件。你可以告诉海关官员,“我不同意签署这份文件,我选择让移民法官来决定我是否放弃了绿卡。” 海关将出具一份Notice to Appear(出庭通知),让移民法官来决定你是否放弃了绿卡。即使你的绿卡被没收,或者你签署了I-407,你也可以要求走法庭程序,让移民法官来决定你是否放弃了绿卡。请注意,在法庭上,政府方的举证责任是很高的。另外,你要确保你从海关官员处拿到其它能够证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如I-94或者/以及印有 “Evidence of Temporary Residence” 的护照盖章。
如果你没有回美证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外滞留时间超过12个月,有以下选择:1)再次递交绿卡申请;2)申请返美居民签证 (Returning Resident Visa SB-1)。申请该签证,需证明自己与美国一直保持着关系,且逾期返美的原因是因不可控原因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