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好,只是我们不合适”--为何名校骄子拿不到H1B?

11月23日感恩节阖家团圆的日子,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来自中国的名校毕业生的声泪控诉"Is Anyone Good Enough for an H-1B Visa? (到底多好才能申请到H-1B签证呢?)"

该文发表后在朋友圈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众所周知,川普上台后强力收紧了H-1B签证的相关政策,导致2017年度的H-1B签证申请均受到移民局严苛的审理。根据移民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17年H-1B的批准率比2016年下降至少10-15个百分点。移民局响应川普号召的决心可以从移民局的官方网站上一窥究竟:

在纽约时报发表文章的作者叫做Frida Yu,是位十分优秀的同胞——根据她的Linkedin页面,她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从牛津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在香港顶尖律所工作过,然后从斯坦福大学取得了MBA学位。2016年从斯坦福毕业后,她以联合创始人的身份加入了一家叫minMax Optimiation Inc.的公司,主要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业务。

根据Yu同学的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LCA)信息,minMax Optimiation 便是支持她H-1B签证的公司。公司给Yu同学递交的职位申请是“Senior Financial Analyst/CEO”(财务分析师/首席执行官),填写的职位所属类别是"Financial Analyst" (财务分析师)。

据Yu同学描述,移民局两次要求补充材料,在其提供一系列支持材料,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和人工智能领域大佬的推荐信后,移民局最后还是狠心拒签。移民局拒签的理由是认为其将在公司担任的职位并非是一个“Specialty Occupation” (职业专业性)。

在判断一个职位是否具备职业专业性时,移民局主要会结合雇主公司的商业性质,去判断申请的职位所要求工作内容的独特和复杂程度,是否真的需要一个拥有某专业学位的雇员才能够胜任。硅谷小律猜测,移民局拒签的原因有以下可能性:

1)移民局认为申请中所描述的工作内容,只是一般的公司管理相关的职责,并不能证明该职位必须得由一个拥有某个专业领域学位的人才能胜任。虽说Yu同学公司的业务是风头正旺的人工智能领域,但她在公司所扮演的角色,执行的任务,也许与人工智能本身毫无关系。倘若移民局认为其职责的内核只是笼统的公司人事财务日常管理,即便提供了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推荐信证明其公司业务的复杂和特殊性,却无法直接说明该公司管理者所履行的职责是非得由某个人工智能或者其他特定专业的人来担任的。即便申请信中成功论述了该职位必须由精通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担任,Yu同学的法律学位以及MBA背景也无法佐证其具备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性,因此是个死循环。

2)由于该公司是初创企业 (2016年3月在特拉华州注册),相信递交H-1B时(2016年4月)公司规模不大,团队还没建立起来。倘若申请H-1B时公司规模非常小,比如只有1-2个人,移民局会质疑申请人是否除了担任财务分析师之余,绝大部分的时间是花在其他杂七杂八的不符合H-1B要求的工作上了,尤其是Yu同学的申请职位还加上了“CEO”。打个比方,公司初始阶段,人手不够,申请人可能只用10%-20%的时间做财务分析,其他的时间用来做商业拓展,发掘人才,市场营销等等,这些均不属于申请人H-1B申请类别的工作职能范畴内,许多工作内容也并非需要至少某个专业特定本科学位的人来做。因此,这也是个可能的拒签理由。

讲真,看了Yu同学的文章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漂泊在海外,苦哈哈终于拿到了学位,又如此优秀,却因为一纸签证无法继续自己的梦想。不得不说,美国的移民体系对创业者是十分不友好的,虽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创业者也可以获得H-1B签证,但却需要面对如上所述一系列的路障,以及不能做主要控股人的窘境。去年曾一度传出的“EB-6创业绿卡”,也因种种原因不了了之。像Yu同学这样优秀有理想的外国人创业者比比皆是,而他们面临的,往往是比普通找工作者更为严苛的挑战。

撇去感性因素,单从移民法的规定来讲,名校毕业,优秀的工作实习经历,个人和公司的光环再多,倘若不是确凿对口申请职位的职责以及符合H-1B要求的,都是枉然。戴安娜王妃再美,也不及卡米拉满足查尔斯王子的需求和幻想;你海陆空无敌大餐摆在对方面前,人家也许只想吃碗雪菜肉丝面。

回到一开始说的,签场如情场,有时候,你努力了半天,得到的只是一句:"你很好的,但是我们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