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推出新政,规定移民局审案官员若发现在申请人第一次递交的申请材料中没有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将有权在不发出“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或者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的情况下,就直接拒绝申请人的申请。USCIS的主管表示,此新政旨在抑制申请人滥用移民审查系统,浪费移民局资源。
新政详情链接: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Laws/Memoranda/AFM_10_Standards_for_RFEs_and_NOIDs_FINAL2.pdf
该新政将于2018年9月11日开始施行。在以往,移民局只会对那些不可能被批准的申请直接下达拒绝决定。而现在,哪怕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也可能因为疏忽或粗心,因第一次递交的材料不够完善,而被移民局直接拒绝申请。举个例子,如果你在递交境内转换身份(I-485)的时候,没有递交移民局要求的I-864表格,那么移民局将可能不给你补充材料的机会,直接拒绝你的申请。
结合前几天移民局的另一条新政,我们可以看出,移民局近期的种种新政策,最终目的都是让非法滞留在境内的人群尽快离境。相信新政的实施,会减少境内485转换身份的申请数量,大多数的人会更倾向于走领馆程序以新的身份入境美国。而新政的下达,也更突出了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协助你进行移民相关事宜申请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