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海外公司人力经理以 Function Manager 身份无 RFE 获批 L-1A

新设海外公司人力经理以 Function Manager 身份无 RFE 获批 L-1A

2026年1月18日
LYD Law 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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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成功协助一家新成立的海外公司的人力经理以 L-1A Function Manager(职能经理) 类别顺利获批 L-1A 签证。该申请人在公司中仅具有一层下属结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人员管理型高管。我所通过系统性法律论证,充分证明其职位的职能独立性与管理属性,最终实现无 RFE 直接获批。

L-1A 签证除传统的人员管理型经理外,同样适用于在公司核心业务中承担关键管理职能的 Function Manager。但在新成立的海外公司中,若申请人下属层级有限,USCIS 往往会更加关注其职位是否真正具备管理属性,而非执行或行政角色。 本案中,申请人担任新设海外公司的人力经理,虽仅具有一层下属结构,但其职责集中于人力资源职能的整体规划、制度制定、合规管理及关键决策,而非日常 HR 或行政事务。我所围绕其职位的职能独立性、决策权及在公司运营中的核心地位进行系统论证,充分体现其 managerial nature。 通过对职位职能与公司架构的精准呈现,本案在未收到 RFE 的情况下顺利获批,进一步印证了:只要职能清晰、论证到位,Function Manager 在新设公司中同样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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