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点,手机亮了一下。Grace迷迷糊糊点开,是一封群发邮件,说她的职位受本次组织调整影响,从今天起无需再到岗。她试着登录公司系统,账号已经停用。
近几年,不少大厂都用过这种方式裁员:一封清晨的邮件,当天就结束了。对持H1B(H-1B)工作的人来说,被裁员不只是丢了一份工作。雇佣关系结束的那一刻,身份的时钟也开始走了。 很多人第一周忙着消化情绪、到处投简历,等回过神来,宽限期已经用掉了一大截。
先看结论:H1B被裁后马上要做的7件事
- 确认最后受雇日: 书面向HR确认雇佣终止日期,一次性遣散费一般不延长身份。
- 算清宽限期: 60天与I-94到期日取其早,在日历上标出第1、30、45、60天。
- 关注新规提案: 取消60天宽限期的提案尚未生效,但未来可能大幅压缩缓冲时间。
- 备份身份文件: I-797、I-94、工资单和以往申请副本,趁账号关闭前保存好。
- 检查绿卡进度: I-140是否获批满180天、I-485是否递交满180天,可能改变整个判断。
- 同步准备Plan B: 关键是在宽限期结束前递交。H-1B转换可凭收据上班,转H-4最稳妥,转F-1和转B-2各有限制,详见下文。
- 处理生活事务: 保险、租约、回程费用同步安排。
下面以Grace为例,逐一展开。Grace持H-1B在A公司做数据工程师,11月16日清晨收到裁员邮件,当天起不再上班,公司随后一次性支付了8周遣散费。她的I-94有效期到2028年,A公司已为她递交PERM,I-140还没有递交。她的丈夫Kevin也持H-1B。
第1件事:H1B被裁的遣散费算不算在职?先书面确认“最后受雇日”
宽限期从雇佣关系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听起来简单,但被裁时往往会冒出好几个日期:收到通知的那天、最后一天上班的那天、最后一次正常发薪的那天、遣散费到账的那天,还有公司系统里正式终止雇佣的那天。这些日期常常不是同一天,算错了,宽限期就可能比你以为的短很多。
遣散费本身通常不会延长你的身份,关键要看那段时间里你是否仍是公司的在职员工。 有些公司会安排“带薪离岗”(garden leave):员工仍在工资单上,仍享有员工福利,公司也仍可以要求你提供工作。这种情况下,雇佣关系往往要到带薪离岗结束才终止。但如果你当天就已离职,之后只是一次性收到一笔遣散费,雇佣关系一般在当天就已结束。Grace属于后一种情况,所以她的宽限期从11月17日起算,而不是8周以后。
因此,被裁当天就应该以书面形式向HR确认三件事:正式的雇佣终止日期是哪一天,在此之前你是否仍是在职员工,以及后续款项是继续发放的工资还是遣散费。计算宽限期请以HR书面确认的最后受雇日为准,有疑问时按较早的日期来规划,千万不要拿最后一笔遣散费的到账日往后推60天。
网上还流传一种做法:跟HR谈判,把遣散费“塞进工资单”分期发放,就能把60天拖成120天。需要提醒的是,移民局看的是真实的雇佣关系,而不是钱从哪个渠道发出来。 H-1B雇主在员工离职后有义务通知移民局。人为拉长的日期如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日后在新的申请中反而可能受到质疑。
第2件事:H1B 60天宽限期怎么算?记住“两个日期取其早”
对H-1B、L-1、O-1、E-3、TN等工作身份,现行法规规定,雇佣结束后最长可以有60天的宽限期。这里的“最长”二字很重要。宽限期取60天和I-94到期日中较早的那一个,如果你的I-94只剩20天,宽限期也就只有20天。此外,在同一段获批的身份有效期内,宽限期只能用一次。它也不是自动获得的:法规明确规定移民局有酌情权,可以视个案缩短,甚至不给。
还要注意,宽限期内不能工作。 给新雇主“先干着”、无偿试工、接私活或做兼职顾问都不行。
以Grace为例,她的宽限期第1天是11月17日,第30天是12月16日,第45天是12月31日,第60天是2027年1月15日。建议被裁当天就把这几个日期标在日历上。这60天是“递交申请的截止日”,不是“开始想办法的截止日”。 新雇主递交H-1B申请之前,要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条件申请(LCA),通常需要一周左右,再加上准备材料的时间,真正留给你找工作的时间远少于60天。如果到第30天还没有比较明确的offer,就应当同时启动Plan B,而不是继续单押“60天内一定能找到sponsor”。
第3件事:2026年DHS提议取消H1B 60天宽限期,现在还有效吗?
2026年9月11日,国土安全部(DH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拟议规则,提议取消这项60天宽限期。涉及的类别包括H-1B、H-1B1、L-1、O-1、E-1、E-2、E-3、TN及其家属。按照提案,这些人在雇佣结束后,如果没有其他合法停留的依据,原则上需要立即离境。
不过,60天宽限期现在仍然有效。 这只是提案,公众意见征集期到2026年11月10日结束。之后DHS还要处理公众意见、发布最终规则,并等到最终规则载明的生效日,现行规定才会改变,最终版本也可能与提案不同。
即便如此,这项提案对规划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一旦最终规则生效,“被裁后慢慢找”的空间会大幅收窄。所以,仍在职的H-1B持有人更有必要提前整理文件,弄清自己有没有家属身份之类的退路,而不是等到被裁当天才开始想。
第4件事:趁权限关闭前,备份属于你自己的身份文件
像Grace这样,账号在通知当天就被停用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你提前收到风声,或者公司给了短暂的交接期,一定要抓紧时间。在公司政策允许、不涉及公司机密和他人资料的前提下,请尽快保存属于你本人的文件,包括:
- 历次H-1B的I-797批准通知;
- 最新的I-94记录、护照和签证页;
- 以往的申请副本;
- 近期的工资单、W-2、offer letter;
- 离职信或遣散协议;
- 如已进入绿卡程序,还有PERM、I-140、I-485的收据和批准通知。
如果账号已经关闭,可以书面请HR或公司的移民律师提供副本。新雇主的律师办理H-1B转换时,第一步通常就是要这些材料。文件齐全,能为你省下宝贵的几天。
第5件事:绿卡办到一半被裁怎么办?先查I-140和I-485走到哪一步
如果公司已经为你启动了职业移民绿卡,被裁的影响可能完全不同,所以要把各阶段的收据和批准通知找出来,仔细核对。
只递交了PERM、I-140还没批准,就像Grace现在这样,那么PERM与特定雇主绑定,不能为你提供任何身份保护,也无法带到新雇主那里。换了工作,新雇主一般需要从PERM重新开始。
I-140已经批准的情况要好得多。如果I-140获批已满180天,即使原雇主之后撤回,批准通常仍然有效,你的优先日一般可以保留,新雇主的申请可以沿用;如果获批未满180天就被撤回,则可能被撤销。I-140获批后,你还可能有资格申请“特殊情况工卡”(compelling circumstances EAD)。但这类工卡门槛较高,需要证明确有特殊困难;而且它提供的只是合法停留,不是维持H-1B身份,日后想转回H-1B,可能需要出境办理签证。
I-485已经递交、仍在审理中的,通常可以合法留在美国,并凭工卡(EAD)工作,失业本身不会让你立刻失去合法停留。如果I-485已递交满180天,新工作又与原工作属于“相同或类似”的职业类别,还可能依据AC21规则由新雇主接续你的绿卡申请,不必从头再来。
换句话说,一句“我的绿卡已经办到一半了”,并不足以判断风险。绿卡停在哪个节点,决定了这次被裁只是换个雇主,还是会影响整条移民路径。
第6件事:H1B被裁后怎么保身份?求职和Plan B同步推进
被裁后最常见的错误,是前四五十天全力面试,到了第50多天才发现offer还没下来,身份却已无路可走。对依赖雇主的工作身份来说,求职计划和身份衔接计划必须同时进行。
在比较各条路之前,先要理解一个核心规则:“宽限期内递交”比“宽限期内获批”更关键。 身份转换申请只要在宽限期结束前递交,并且不是为了拖延时间而随意提交,那么在审理期间,你一般可以合法留在美国等待结果,不会累积非法滞留。但“可以留下”不等于“身份已经转好”:审理期间你不能工作,除非新身份本身附带工作许可;申请一旦被拒,合法停留通常立即结束,你需要尽快离境;审理期间如果离开美国,申请一般会被视为放弃。反过来,如果等宽限期过了才递交,就已经没有合法身份可以衔接了,申请很可能被拒,非法滞留也已开始累积。所以,最好在第45天左右定下方案,确保在第60天(或I-94到期日)之前把申请递出去。
方案一:找到新雇主,办理H1B transfer
这是大多数人的首选。你此前已经计入过H-1B名额,一般无需重新抽签。新雇主先申请LCA,大约需要7个工作日,之后递交H-1B申请。选择加急的话,移民局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普通审理则可能需要数月。
这条路最大的好处是:只要在宽限期内递交,你通常拿到收据就可以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不必等批准。 但如果申请被拒,凭收据工作的资格和合法停留都会随之结束。所以I-94快到期时,最好选择加急,争取在到期前拿到结果。面试时也要尽早问清楚公司是否愿意担保H-1B、律师多快能启动,不要等offer全部谈完才提出来。
方案二:H1B转H4,审理期间能待多久?
如果配偶持有H-1B、L-1、F-1等独立身份,转为H-4、L-2、F-2等家属身份,往往是H-1B转换之外最稳妥的过渡方案。
单独递交的家属身份转换申请,审理时间通常是几个月,有时超过一年。只要在宽限期内递交,审理期间你就可以合法留在美国,不再受60天的限制。 获批后,H-4的有效期跟随配偶的I-94。H-4一般不能工作,除非配偶已有获批的I-140,或者已依据I-140获批延期超过6年,这时你可以同时申请H-4工卡,但在工卡获批之前仍然不能上班。
持H-4期间,求职、面试都不受限制。找到工作后,新雇主可以在美国境内为你递交从H-4转回H-1B的申请,一般也无需重新抽签。不同的是,从H-4转回H-1B,通常要等H-1B批准生效后才能开始工作,不能像方案一那样凭收据上班。如果H-4还在审理中,新雇主就递交了H-1B,能否在境内直接转回,要看身份能否顺利衔接,递交的先后顺序最好由律师统一安排。
方案三:H1B转F1,Day-1 CPT还能用吗?“禁止二硕”新规怎么回事
转F-1适合确实有学习计划的人。在美国境内从H-1B转F-1可以申请加急,移民局一般在约30天内给出结果。递交前需要先拿到学校的录取和I-20,并确认开学日期与审批时间能够衔接。也有人选择出境,到境外办F-1签证后再入境,但这样有拒签的风险。
很多人看中F-1,是因为“Day-1 CPT”项目可以开学即通过实习课程合法工作。但要注意,F-1获批之前,不能用CPT工作。 获批之后能否工作,取决于学校和项目的规定。这类项目近年受到的审查明显增多,日后办签证、办绿卡时,也可能被追问学业是否真实。
更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的F-1新规。2026年7月17日,DHS发布最终规则,取消按学业时长停留的“D/S”制度。其中一项核心内容是:在规则生效后完成某一学位的学生,不能再读同级或更低级别的F-1项目,比如读完硕士后再读一个硕士;读博士则不受此限。这项规则原定2026年9月15日生效,但9月14日被波士顿联邦法院以初步禁令暂停,诉讼仍在进行中。一旦最终生效,“读二硕、用Day-1 CPT边读边工作”这条路基本就关闭了。至于像Grace这样多年前已毕业、现在从H-1B转F-1的人会如何适用,目前也还有待观察。
转F-1之后找到工作,新雇主可以在境内为你递交从F-1转H-1B的申请,一般无需重新抽签。另外,F-1要求申请人没有移民倾向。如果雇主已经为你递交了PERM或I-140,转F-1时可能会被质疑学业目的,需要事先评估。
方案四:H1B转B2能待多久?还能转回H-1B吗?
转B-2适合需要时间处理在美事务的人,比如退租、卖车、关闭银行账户、打包行李。B-2转换申请不能加急,审理常常需要几个月。只要在宽限期内递交,审理期间一般可以合法留在美国;获批后,通常最长可以停留6个月。
B-2身份不能工作,远程为美国公司工作也不行。 参加面试、了解工作机会一般不算违规,但申请B-2时必须如实说明停留目的,而“在美国找工作”本身并不是B-2的申请理由。
网上有一种说法,称转B-2后可以靠排队合法拖上两三年,再转回H-1B。这种理解有偏差。审理期间你处于“获准停留”状态,并不等于维持了原身份;申请一旦被拒,通常需要立即离境。从B-2再转回H-1B时,移民局也可能质疑你当初申请B-2的真实目的;如果B-2尚未获批就递交H-1B,还会涉及身份能否衔接的问题。实务中,不少人最终需要出境办签证才能回来工作。 加上B-2同样要求没有移民倾向,已有PERM或I-140的人更要谨慎。总的来说,B-2更适合作为“体面收尾”的安排,而不是留在美国继续找工作的跳板。
方案五:被裁后自己开公司办H-1B可行吗?
2025年1月起生效的H-1B新规明确,受益人可以是公司的大股东,也就是说,可以由自己控制的公司为自己申请H-1B。但这条路的门槛并不低:公司必须真实经营,岗位必须属于专业职位,工资要达到规定标准,你的大部分工作时间要用在专业工作上,而不是单纯经营公司。首次批准和第一次延期最长都只有18个月。 而且注册公司、申请LCA、递交H-1B同样要赶在宽限期内完成,时间非常紧。因此,它更适合已有成熟创业计划和资金的人,不宜当作临时的应急方案。
方案六:按时离境,在境外等待机会
按时离境并不是失败的选择。在宽限期内离开,可以保持干净的身份记录。日后找到新雇主,通常仍可以凭以前计入过的H-1B名额申请,无需重新抽签,只是需要在境外办理签证后再入境。境外申请H-1B涉及的费用政策近期仍在诉讼和调整之中,届时需要按最新规定评估。
Grace最后选了哪条路?
到12月16日,也就是第30天,Grace只进行了两轮面试,还没有offer。她的情况有两个特点:一是Kevin持H-1B,她可以转H-4;二是A公司已为她递交PERM,转F-1或B-2时可能被质疑有移民倾向。比较下来,转H-4是她最稳妥的过渡方案。
律师建议她在12月底前递交H-4申请,同时继续求职,找到新雇主后再从H-4转回H-1B。这样即使1月15日过去,她在H-4审理期间也能合法留在美国,求职不必再被60天卡住。当然,万一H-4申请出现问题,她也需要提前预留离境的时间。
第7件事:处理好生活事务,不要因小失大
除了身份,几件生活上的事也要同步处理。公司的医疗保险通常在当月月底或约定日期终止,可以了解一下COBRA续保,把需要的看诊提前安排好。续租之前先想清楚身份的走向,如果租约期限超出宽限期,要把提前解约的成本算进去。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按照H-1B的规定,雇主在你的获批停留期结束前解雇你的,有责任承担合理的回国交通费用,不妨向HR询问。
常见问题
60天已经过了,还有办法吗?
应该尽快咨询律师。移民局在少数情况下会酌情接受逾期递交的申请,但需要证明逾期是因为本人无法控制的特殊原因,不能指望。还要知道,逾期停留累积超过180天后离境,会触发3年内不得入境;累积超过1年,则会触发10年内不得入境。 及时处理,才能避免小问题变成长期的障碍。
宽限期内可以出国旅行吗?
宽限期内一旦离境,宽限期就结束了,不能再凭原来的H-1B身份入境“接着用”。如果你已经递交了身份转换申请,离境通常还会导致申请被视为放弃。
被裁员会影响以后申请美国签证或绿卡吗?
被裁员本身不会。真正会造成影响的,是宽限期结束后既没有转换身份、也没有离境,留下了逾期停留的记录。只要在宽限期内妥善处理,日后的申请一般不会因为这次裁员受到不利影响。
结语
被裁员时,职业的时钟和身份的时钟会同时开始走。每个人的I-94有效期、家属身份、绿卡进度和过往身份记录都不一样,同样是被裁,最合适的选择可能完全不同。越早知道自己有哪些选择,就越能掌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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