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申请审理越来越慢,部分国籍的申请人还受到审批暂停的影响,连加急审理也无法保证时效。很多 H-1B 员工和 HR 都在问:旧的 H-1B 到期了,新的申请还没批,员工还能不能继续上班?公司的 I-9 表格又该怎么更新?
答案取决于雇主提交的是哪一种 H-1B 申请。不同的申请类型,员工在审理期间能合法工作的时长差别很大,有的最多 240 天,有的可以一直持续到移民局作出决定。
核心大前提: 下面所说的"继续工作",都要求雇主在员工当前 H-1B 身份到期之前就把申请递交给移民局。身份过期后才递交,就不适用这些自动延长规则。
什么是 I-9 重新验证? I-9 是美国所有雇主都必须为员工填写的工作资格核查表。员工的工作许可有到期日,到期前雇主需要重新核查并更新表格,这一步就是"重新验证"(reverification)。H-1B 员工的身份延期还在审理时,雇主可以依据已递交的申请先在表格上做标注,不必等新批准下来。
下面以 Grace 为例。Grace 持 H-1B 在 A 公司工作,她的 H-1B 身份即将到期。
问题1:A 公司为 Grace 原职位续签,审理期间她能工作多久?
背景: A 公司在 Grace 身份到期前,为她递交了 H-1B 延期申请,职位、职责、工资都没有变化,申请类型选的是"同一雇主、原职位延续、无变化"。
分析: 这种情况适用 “240 天法则”。Grace 可以在原身份到期后继续为 A 公司工作,最长 240 天,或者到移民局作出决定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如果 240 天用完了申请还没批下来,Grace 就必须停止工作。**在审理周期普遍拉长的情况下,这个上限不只是理论上的问题。
HR 怎么更新 I-9: 在 I-9 第二部分的"附加信息"栏写上 “240-day Ext.” 和 H-1B 申请递交给移民局的日期。
需注意:
- 把 240 天的到期日记入日程,在到期前通知 Grace 完成重新验证;如果移民局提前作出决定,应在收到决定后及时更新 I-9。
- 240 天法则不仅适用于 H-1B,也适用于其他部分工作签证类别。
问题2:如果 Grace 跳槽到 B 公司,又能工作多久?
背景: Grace 拿到 B 公司的录用。B 公司在她 H-1B 身份到期前,递交了"更换雇主"的 H-1B 申请。
分析: 这种情况适用 H-1B 转换雇主(portability) 规则。只要申请已经递交、申请上的入职日期已到,Grace 就可以开始为 B 公司工作,不需要等批准。
与问题1不同,这里没有 240 天上限。Grace 可以一直工作到移民局对 B 公司的申请作出决定,或者到申请所请求的 H-1B 有效期结束为止。
使用这条规则的前提是:Grace 是以 H-1B 身份合法入境的,自上次入境以来没有未经授权工作过,并且 B 公司递交的是一份有实质依据的申请。
HR 怎么填 I-9:
- Grace 可以出示旧雇主对应的、尚未过期的 I-94,加上未过期的护照,作为 A 类文件(List A);也可以用 I-94 作为 C 类文件(List C),另外搭配一份 B 类身份文件(List B)。
- 在第二部分"附加信息"栏写上 “AC-21” 和 H-1B 申请递交日期。
- 把申请所请求的 H-1B 有效期结束日记入日程,到期前通知员工重新验证;如果提前收到移民局决定,则提前更新。
问题3:Grace 留在 A 公司但职位有变,能不能也不受 240 天限制?
背景: Grace 没有跳槽,但 A 公司调整了她的工作内容(例如工作地点或职责发生重大变化),因此递交的是 "修改申请"(Amended Petition) 或 "原批准职位有变更",而不是"原职位延续、无变化"。
分析: H-1B 转换雇主的规定明确写到,"同一雇主的新工作"也可以适用。美国国土安全部在 2016 年发布法规时也作过说明:同一雇主为员工递交职位变更或修改申请时,员工可以按新的工作条件一直工作到申请审结;只有"原职位延续、无变化"的延期才受 240 天限制。
按照这一思路,A 公司可以像问题2一样,在 I-9 上标注 “AC-21” 和递交日期,让 Grace 在整个审理期间继续工作。
律师提醒: 这是一种相对新的做法,存在争议。移民法条文中说的是"未来雇主"为"新工作"递交"新申请",部分律师认为这只适用于更换雇主的情况。目前移民局和移民执法部门(ICE)都没有就此发布过公开决定或正式指引,雇主 I-9 手册里也没有相关说明。一旦遇到 I-9 稽查,可能成为需要解释的问题。
雇主选择这样做时,可以把相关法规及官方说明的摘录与 I-9 表格一并存档,证明自己是善意合规。是否采用,需要在**”员工因审理拖延而被迫停工"与"I-9 稽查风险"之间权衡**,建议结合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度与律师商定。
三种情况一览
- 原职位延续、无变化:最长 240 天,或到移民局作出决定为止,先到者为准;I-9 标注 “240-day Ext.”。
- 更换雇主:一直到申请审结或请求的有效期结束;I-9 标注 “AC-21”。
- 同一雇主修改申请或职位变更: 法规上可以参照更换雇主的规则,但缺乏官方指引,有稽查风险;I-9 标注 “AC-21”。
雇主和员工的实操建议
1. 保留"按时递交"的证据。 无论哪种情况,都应把快递签收记录、移民局收据通知、付款凭证以及申请副本与 I-9 一并保存。能证明申请是在身份到期前递交的,是员工继续工作的基础。
- ❌ 危险操作: 申请寄出后只等收据,没有保留寄送和签收记录;收据迟迟不到,稽查时无法证明是按时递交的。
- ✅ 安全操作: 寄出当天就保存快递单号和签收证明,收到收据后一并归档。
2. 时间紧时优先考虑网上递交。 对于可以在网上递交的 H-1B 申请,网上递交通常当天就能拿到正式收据,便于 I-9 合规,也可以避免邮寄延误。
3. 提前规划申请类型。 如果预计审理时间较长,HR 应尽早与律师讨论:员工的情况究竟是"原职位无变化",还是确实存在需要修改申请的职位变化。申请类型要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不能为了延长工作时间而选择不符合事实的类型。
4. 把所有到期日记入日程。 包括原 H-1B 到期日、240 天截止日、请求的有效期结束日,并提前通知员工配合重新验证。
结语
审理期间员工能否继续工作,关键在于申请是否按时递交、申请类型选得是否准确,以及雇主手上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同样是"H-1B 还在审",原职位延期与更换雇主的结果可能相差好几个月。这方面的规则也还在变化,雇主和员工都应留意后续官方指引。
LYD Law 移民律师团队可协助雇主判断 H-1B 申请应选择的类型、规划递交时间,并就审理期间的 I-9 重新验证与存档提供建议。如贵公司有 H-1B 员工即将到期,或正在考虑为员工递交修改申请,欢迎与我们联系,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与方案。